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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试点经费包干制:激发科研创新活力的新举措,好的营销模式推广

2025-01-20 00:00:00 浏览: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山西省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晋府办发[2022]29号)等文件精神16号文),为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现将试点项目经费使用“承包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如下:

    一、试点单位申请

    (一)试点单位条件

    试点单位应当是在本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科研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内部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给予行政处罚。

    (二)试点单位申请流程

    试点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厅)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并附本单位项目资金使用“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应当包括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资金使用的负面后果等内容。检查清单、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等,以及相关的操作规范或操作程序。

    省科学技术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40日内集中受理申请。逾期申请将在下一批中处理。省科学技术厅审核确定试点单位名单后通知相关单位,并在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二、试点范围

    2022年起获批资助的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项目包括杰出青年培育项目、优秀青年培育项目、青年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四类。

    三、试点工作任务

    (一)项目资金实行定额一次性资助